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龙寺遗址景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2022-135
项目名称:青龙寺遗址景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8,057.7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615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5,000.00 | 608,057.7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零星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户证明资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承诺说明);
5、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3日 至 2022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5、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6、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邮箱号:2059407584@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局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
地址:西影路铁炉庙村北1号
联系方式:江工、029-89316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联系方式:029-86253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浩、李纪旋
电话:029-86253389
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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