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2022-134

项目名称: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EPC)1(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天城院区综合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资质:
5.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5.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6)供应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2022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只需拟派1人携带口罩等防护措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该人员不可与疫情发生轨迹相关;必须注册“陕西一码通”且为绿码,持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投供应商拟派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不得超过37.3℃。

2、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8、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磋商,需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邮箱号:2059407584@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局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

联系方式: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经办029-6122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联系方式:029-86253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娜、李纪旋

电话:029-8625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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